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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法院:网络链接和节选文章不属侵犯著作权
发布时间:2012-07-02 文章来源:创美知识产权公司网站

 

    加拿大联邦法院最近作出了一项有关著作权和在线发布内容的重要裁决。理查德.沃曼(Richard Warman)和《全国邮报》(National Post)因FreeDominion网站上出现的两篇文章以及此论坛中出现的图片的链接而起诉该网站的运营者马克(Mark)和康斯坦斯.福尼尔(Constance Fournier)。法院驳回了上述起诉。

  由于过了太长时间才提出诉讼,法院基于此驳回了有关沃曼文章的诉讼请求。

  《全国邮报》因乔纳森.凯(Jonathan Kay)的一篇文章出现在FreeDominion网站上而提起诉讼的法律分析评估了在网络上发布上述文章中的几个段落的著作权影响。涉案文章共有11个段落。在FreeDominion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标题、三个完整的段落以及另外一个段落的一部分。法院判定这种数量的复制算不上是整个作品的“大部分”,因此不构成侵权。法院补充道,换一个角度而言,上述作品的复制属于公平交易,并总结说,对新闻报道大量的和自由的解释可以包括在讨论论坛中发布的帖子。该裁决包括了对六大因素测试的分析并得出使用上述内容是公平的这一结论。

  第三个诉讼涉及在摄影师网站上发布的一幅图片的链接。法院毫不费力地判断该链接不属于著作权侵权,并正确地发现摄影师授权了通过在其网站发布图片而进行的作品交流。指向受版权保护的材料的链接不知何故就会产生潜在的法律风险,上述认定应当可以终结对此类链接的起诉。加拿大最高法院已经裁决,不应当将诽谤归咎于这类链接,并且目前联邦法院也判决链接不可以被认为是未经授权的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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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2